优才网是稳定靠谱的资源网站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/ 风险平台汇 / 正文

蔡锦聪集资诈骗一案涉财产部分执行短信真假

caijingcong.jpg

以下信息是否属实?

转摘:

本院受理的(2016)浙01执417号被执行人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案,因被执行人财产已全部处置。本案已执行完毕。
特此告知。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
——

乐乐侠133 2018-12-08 21:21:00
经过了这些年,很多人对这件事已经无感了,因为人不应该永远活在痛苦中,我也跟大家一样。甚至已经不恨蔡锦聪了,只怪自己*****。但是虽然这样,对于这件事肯定要有个结局,对自己也要有个交代,特别是最近看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竟然已经下了执行结案的通知书,***。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一下!打打电话不会耗费大家太多成本,目前法院账上的80多万是一定可以分配的,蚊子再小也是肉,至少给自己一个安慰,了结这件事情。

乐乐侠133 2018-12-08 21:24:54

下周一到星期五,请大家打电话0571-87393480找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许法官,询问浙01执417号银坊集资诈骗案件为何已经执行结案,作为投资人什么时候能够得到分配的资金。请每个人务必要打,打完了截图到群里。拜托大家!


2013年10月11日,被告人蔡锦聪为吸收资金、偿还债务,伙同黄某甲(另案处理)等人注册成立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银坊公司”)。2013年11月7日,被告人蔡锦聪以银坊公司名义在网上开设“银坊金融”P2P网贷平台,虚构投资项目并通过“网贷之家”、“网贷天眼”、“融途网”等网站以及银坊金融网站平台进行宣传,以年化21.6%的投资利息外加投资奖励(利息、奖励合计最高年化约50.4%)的高额回报为诱饵,以投资资金由瑞安市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、浙江瑞洋实业有限公司等全额本息担保、组织部分被害人参观担保公司等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,吸引被害人投资。经审计,2013年11月至案发,被告人蔡锦聪以银坊公司名义共向1900余人非法集资人民币2亿余元,造成12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人民币8800余万元。非法集资款绝大部分用于支付高额利息、归还债务、支付运营费用等。


 实际损失8千多万,已经追回来70多万,差不多1%的样子,如果是按比例分配,上面短信收件人收到3元多,他实际损失只有300多?可能吗?如果属实,那他是差不多退出投资了?

没有自制力的人慎入,后果自负!!!

推荐阅读

标签: 诈骗

声明: 除非有特别说明,文章皆由原创

本文链接: https://yc.xinyun28.com/youcai/62.html,欢迎转载,请添加本文链接,自觉的人天不负!

分享本文:


本文暂时没人发表意见,说几句吧

发表评论

必填

选填

选填

◎可发表您的看法或者观点。

打广告的请绕道